苏州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平江院区1号楼1层及运河城灵阁诊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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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平江院区1号楼1层及运河城灵阁诊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JSTH2025-C-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江院区1号楼1层及运河城灵阁诊所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规模约49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平江院区1号楼1层及运河城灵阁诊所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江院区1号楼1层及运河城灵阁诊所改造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企业类似业绩:无特别要求。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7.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7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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