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务局(本级)布设河流标识牌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布设河流标识牌工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2025ZB0312
项目名称:布设河流标识牌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布设河流标志牌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布设河流标志牌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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