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次)(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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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次)(第2次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这附路券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次 (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这宁路行养护工程看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新达咨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两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日常养护清单内绿化补植工程提供劳务服务。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次),由于绿化补植作业时间点较为集中,需要“短平快”施工,便于明确主要责任人,保障绿化补植作业能够按照施工计划如期开展,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次采购标段为第二标段。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服务地点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项目部属地:二标段:阜新项目部属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
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供应商必须完成过“绿化栽植等绿化类相关劳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失信;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标段为第二标段,第一、三标段已成交供应商,不能参与第二标段报名,否则响应按无效处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