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三期运行维护楼和扩建动力楼隔油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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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三期运行维护楼和扩建动力楼隔油处理
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拟就“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三期运行维护楼和扩建动力楼隔油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B078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三期运行维护楼和扩建动力楼隔油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B078
三、采购内容:包括一套有效容积约为 10 立方米左右的隔油处理设备,设备含沉淀池、油水分离器、沉砂器、油泥处理装置、油水监测装置、排放装置、控制系统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磋商: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该包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包的磋商;
6.供应商应真实、完整地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可能被取消其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8.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三期运行维护楼和扩建动力楼隔油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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