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2025年营销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NY)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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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2025 年营销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NY)比选公告
重庆能源-2025 年营销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NY)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能源-2025 年营销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NY)
1.2 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0529
1.3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铁塔能源重庆分公司 2025 年营销类综合服务,包含能源业务宣传媒体类、能源业务宣传音视频制作类、能源业务网络直播类、能源业务地推类、能源业务项目支撑类等营销类综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2)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58.3】万元(该预估含税总金额按照 $6%$ 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不含税总金额【55】万元。
1.7 标包划分:
■不划分□划分:标包一: / ;标包二: / ;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 $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 媒体宣传时限: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于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完成媒体宣传的策划,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合格的,乙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完成媒体宣传事项制作,制作完成后提交甲方最终核准并安排启动宣传事宜,部分需提交电视台排期的,以电视台播放排期为准。
2.3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合同金额消耗完毕(以到达先者为准)。
2.4 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重庆市区内。
2.5 服务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及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若为法人下属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须提供上述相关授权及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 2022 年 03 月 01 日(含)至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同类项目(广告宣传/营销推广等)业绩,且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例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 $^+$ 该合同下任意订单 $^+$ 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日
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前。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 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具备本科学历,且须为参选人正式在职员工。
注:1)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 2024 年 12 月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 1 个月在参选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2)提供上述人员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
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5 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3.7 参选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理 9.5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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