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莞高速南北辅道及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工程勘测定界新增服务
广东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111-48-01-00012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莞高速南北辅道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莞高速南北辅道及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工程勘测定界新增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花莞高速南北辅道及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工程勘测定界新增服务 |
| 公示名称 | 花莞高速南北辅道及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工程勘测定界新增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洪工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22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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