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5-2026年度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5-2026年度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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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5-04-14|
项目监管地:东湖高新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m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T-18125034-2513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5-00413
3、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330.18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330.18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2025-2026年度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运营服务项目,选定一家专业单位负责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考核情况有权续签下一年度(次)的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其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60.08%。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资格条件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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