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盘兴项目PXZQ-3标一工区工程自购物资集采公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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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盘兴项目PXZQ-3标一工区关于对编号为ZTSJPXTL-2025-04公开竞争性谈判WQFB-01包件的补遗
尊敬的各位竞谈参与者:
为了确保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定对原竞谈文件中关于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修订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原文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投标人;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垫资能力要求不得低于3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提供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4.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一年内新注册公司的响应供应商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二、修改补遗后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柴油:
1.营业范围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投标人;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垫资能力要求不得低于3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提供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4.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一年内新注册公司的响应供应商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围墙封闭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投标人;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垫资能力要求不得低于100万元。
3.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一年内新注册公司的响应供应商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竞谈参与者注意,本次修改补遗仅涉及增加围墙封闭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最新的竞谈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竞谈活动的顺利进行。
感谢各位竞谈参与者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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