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5年一次性密钥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雅安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5年一次性密钥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5年一次性密钥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BJCG-YATT2025-0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5年一次性密钥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预估含税金额 13.7001万元 。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1.7 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 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1.8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加密卡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36284.00元、密钥系统一次性升级服务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90566.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一次性密钥系统升级服务(加密卡 100 个、密钥系统一次性升级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12 日。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 ( 含 ) 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累计业绩金额 10 万元 ( 含 ) 以上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的供货或质保或维保或技术服务类业绩;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 ( 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且每份合同均必须提供合同项下至少 1 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 ( 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 ) ,发票 / 订单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 ( 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 ) ,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 ( 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 。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 人员要求 : 技术人员 1 人。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 2024 年 6 月 ( 含 ) 以后任意连续 3 个月在本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或其总公司 ( 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 或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
3.4 控股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应答文件格式。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3 月 1 日起 ) 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的;
(6)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3 月 1 日起 ) 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
(7)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3 月 1 日起 ) 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或四川省分公司 ) 列入【全国 / 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或四川省分公司 ) 列入【信息化设备的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 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13) 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信息化设备的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 D 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 / 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 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函;
(2) 若为制造商应答:审查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声明函;
(3) 主要设备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4) 主要设备: 加密卡 。
3.8 其他要求: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 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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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分公司应答 / 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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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 / 投标本项目,且投标 / 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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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 / 投标本项目,且投标 / 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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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