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水字镇人民政府乾安县水字镇珍字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乾安县水字镇人民政府乾安县水字镇珍字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3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15号-RHXMGL-2025008
项目名称:乾安县水字镇珍字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50,616.00元
最高限价:1,050,61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3.3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相关文件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