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采购结果
成交供应商
解锁后查看
一、项目编号:N5119222025000014
二、项目名称: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城北小区5栋2-3号 | 420,000.00元 | 88.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0020600 | C20020600 工程监理服务 |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 1.供应商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履行职责。 2.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3.供应商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相关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的其他监理依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川(采购人代表) 、 李大纲 、 李世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南江县朝阳新区工环路86号
您需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