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项目管材及管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及相关配套配件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81-00086
项目名称:辽宁省兴城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24950.89
最高限价(元):1424950.89
采购需求: 污水管网管材及管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2400
最高限价(元):602400
采购需求: 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及相产配套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