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2217
江苏
Title
( 浦口分中心 )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PKFJ2500493-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已由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 以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国有(非政府投资):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私有:0.00%;外国私人投资:0.00%;其他: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现对该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江浦街道
2.2 招标范围: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室外绿化(包括二层上人屋面)、硬质景观铺装、场区道路、入口水景、非机动车棚、廊架、田径场、运动场、二层露台花园、五层上人屋面、各式雕塑(音符)、电动伸缩门、围墙、室外配电、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900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室外绿化(包括二层上人屋面)、硬质景观铺装、场区道路、入口水景、非机动车棚、廊架、田径场、运动场、二层露台花园、五层上人屋面、各式雕塑(音符)、电动伸缩门、围墙、室外配电、给排水等。其中绿化面积约:4580m2,硬质景观铺装面积22259m2,道路长度504m,线宽4m;雨污水管径最大600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所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化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字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