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异地新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1]GXZB[GK]20240002-3
项目名称:异地新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续性床旁血液过滤机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4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续性床旁血液过滤机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如果为一下类别产品应提供符合响应品类证件的复印件。一类: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符合报价产品的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如所报价产品属于进口设备,应当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同类进口产品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2)标的内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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