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办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办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项目 已由 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行审投资设字(202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办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项目(2)工程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镇(甲方指定地点)
(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北俎村硬化及管网;第二标段:段庄村更换井盖及沥青罩面;第三标段:留西村建设小游园及道路硬化;第四标段:六方村游园建设项目;第五标段:西南俎村游园建设化项目;第六标段:南阳一村工程;第七标段:南阳二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七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