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二标段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站、泰江铜业站其他工程的招标公告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二标段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站、泰江铜业站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二标段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站、泰江铜业站 (项目名称)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23】4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3】4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德阳市中江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2个点位进行充电桩及屋顶光伏建设,包含充电桩、屋顶光伏、逆变器以及配套电缆等。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 施工1标段。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6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2.7 标段投资额:约227万元。
2.8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