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泥石流损毁产业基地恢复项目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丹巴县泥石流损毁产业基地恢复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丹巴县泥石流损毁产业基地恢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丹发改固投【2025】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2025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丹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丹发改固投【2025】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丹巴县东谷镇、格宗镇、半扇门镇。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恢复重建产业基地 314.19亩及配套干砌石田坎等。
2.1.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丹巴县泥石流损毁产业基地恢复项目。
2.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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