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地面物探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地面物探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327809 , SXMTZB2502F-269(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地面物探(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327809,SXMTZB2502F-269(F)),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泽州县区域隐蔽致灾普查结果》,成庄矿2025年需完成与相邻矿界范围内200m范围内,约1.5平方公里的地面物探工作。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地面物探 ,标段(包)内容:
采用瞬变电磁勘探的方法,对与成庄矿相邻矿界范围内 200m范围内,约1.5平方公里的地面进行物探工作 。
2.3服务 完成 期限: 合同签订后 180天 。
2.4服务地点: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2.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地面物探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 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瞬变电磁物探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 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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