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辅机运行作业外委(输煤、脱硫)(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辅机运行作业外委(输煤、脱硫)(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2542,招标人为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人现有两台300MW由东方三大动力厂生产的常规燃煤锅炉与汽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有脱硝、烟气静电除尘、脱硫装置,公用系统输煤设备为两台机组卸煤、上煤。#31、#32机组分别于2006年2月、3月投产发电,截止2024年11月30日, # 31 机组 累计运行 94150小时,#32 机组 累计运行 84375小时 。 招标人位于四川省渠县临巴镇,南距渠县县城约 15km(直线距离,下同),距重庆市约160km,北距达州市约60km。
2.1.2招标范围
本标的物招标范围包括华蓥山公司所属 脱硫系统、输煤系统(含油库) 所有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操作 , 运行煤场及老煤场的推煤和煤场管理工作, 脱硫系统、输煤 系统范围内设备设施运行 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 异常处理、 文明生产等 工作 。具体维护范围及设备分界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设备运行维护工期:3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3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发电机组辅助系统(输煤或脱硫)生产运行(或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服务满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