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302233
江苏
Title
( 江北分中心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BFJ2500317-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已由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北新区浦镇大街和环山路交叉处NJJBc030-10-07地块
2.2 招标范围: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地基基础、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与本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如需)、维护等。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8,00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地上6层,地下1层。并按应配建面积修建相应人防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4525.31平方米,其中地上29205.31平方米,包含民警业务技术用房、辅警人员用房、附属用房、食堂及厨房、指挥调度中心、多功能室、警务训练中心等,地下15320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停车、设备机房、人防地库等。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高校事业编制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