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电磁测量、现场勘察、初步设计项目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现场勘察
黑龙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监督人为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电磁测量、现场勘察、初步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部片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建设30处直升机起降点
2.3招标内容:
二标段:黑龙江省北部片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建设30处直升机起降点的现场勘察。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30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二标段:黑龙江省北部片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建设30处直升机起降点的现场勘察等工作。
2.7最高限价:
二标段(现场勘察):41.85万元
2.8项目总投资:217.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近3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0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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