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银催化剂)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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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银催化剂)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4 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银催化剂)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银催化剂)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4 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银催化剂)
2.2项目编号:TC259H0BH/2
2.3工程规模:甲醛装置--银催化剂、催化剂再生加工购置(具体供货内容、技术和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工业园区幸福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北角
2.5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6招标范围:新疆兵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4 万吨聚甲醛续建项目甲醛装置--银催化剂、催化剂再生加工购置(具体供货内容、技术和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 企业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揽过 1 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 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1 1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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