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煤矸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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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煤研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WF-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
招标条件
本年产30万吨煤研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延安能源煤基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煤研石分选 0.30Mt/a。项目占地面积共56亩,主要产品有 30-10mm石子、4.75-0mm机制砂(可制备免烧砖)、低发热量的煤炭以及副产品煤泥。主要工程有:准备车间、压滤区、浓缩区、机制砂区、洗砂区及其连接带式输送机,进出场道路、地磅房、变电站、控制室、检验室以及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等;辅助工程有:给排水、暖通除尘、配电控制及防洪等。
服务内容:编制年产30万吨煤研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30万吨煤研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产30万吨煤研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 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投标受
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提供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1 17:30附件下载
年产30万吨煤矸石路基材料成果转化试验项目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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