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公务车辆(轿车)竞价采购公告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公务车辆(轿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公务车辆(轿车)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一、竞价主管单位: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项目法人):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三、采购单位: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项目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公务车辆(轿车)采购项目 | 套 | 1 | 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2.项目工期/交货期:2025-04-10(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六、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的红旗汽车销售经营资质(必须是红旗汽车生产厂家或官方出具的经销授权书)。
(8)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红旗H9对公销售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郑重说明:本次竞价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价资格或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