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苏生活污水处理厂委外运行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苏生活污水处理厂委外运行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N-250327909 , SXMTZB2502F-291(N)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长子县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苏生活污水处理厂委外运行(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50327909,SXMTZB2502F-291(N)),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南苏风井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系统处理能 力528m³/d ,为保证污水处理水质达标,需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委外运营。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南苏生活污水处理厂委外运行:
标段(包)内容:
委托运营包括水处理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管网的维护及保养,仪器仪表的校验;水质的达标利用和排放;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水质检测报告等档案资料的痕迹管理;特殊水质突发状况的安全管控、风险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等。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 。
2.5服务质量标准:
2.5.1 保证水处理系统的外排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三类标准;保证日常使用的复用水资源水质浊度要小(等)于5NTU,杜绝不达标的水外排和利用,外排水在线监测数据稳定达标。
2.5.2 负责运营范围内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负责消耗性小型材料配件的更换及污泥处理费、药剂费、设备保养费等成本支出。
2.5.3 负责水处理系统站内外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化、防盗和保卫工作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苏生活污水处理厂委外运行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2资质证书: 供应商需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本单位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 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 2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生活污水处理运营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 有效的 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 结果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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