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度储备中心卫星便携站维护项目询比公告
湖北
-武汉市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度储备中心卫星便携站维护项目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度储备中心卫星便携站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HBXT-2025-10791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目前武汉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在用共有 27 套便携式卫星设备,卫星设备基本包含天线及控制器、信标接收机、功放LNB、调制解调器、软波导及其他组件,该设备由于调用频次高,大多在应急抢险救灾环境下使用,每次调会后,会出现部分零件老化风化、接头松动等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为确保在库物资随时处于可用状态,需要对天线系统、调制解调器等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维护保养。
1.2采购 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当前武汉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卫星设备状态正常可用,需要检测、维修、维护保养的设备如下: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护内容 |
|---|---|---|---|---|
| K U 卫星便携站 | AKD3000P | 套 | 5 | 天线伺服系统、调制解调器检测、高功放维修、低噪放维护保养、性能测试、业务开通技术支撑 |
| KU 卫星便携站 | TS-ARK&A | 套 | 3 | |
| K A 卫星便携站 | 套 | 7 | ||
| K A-LTE 卫星便携站 | 套 | 12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
1.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5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 限价, 最高 响应 限价为 不含税总价 18万元 , 供应商响应 报价高于最高 响应 限价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CP01740 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人 和 采购 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 2 年 3 月 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 20 年 3 月 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 20 年 3 月 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 3 供应商 须具备 202 2 年 1月1日至 响应 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 (卫星便携站维护服务 类 ) 。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 评审 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 4 财务要求: 供应商 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 6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分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 响应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 的 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 5 年 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202 5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0 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 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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