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庄镇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安徽
娄庄镇食品加工标准 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 项目编号: EP-LBGC202501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娄庄镇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共 灵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以 灵农工组(2024)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灵璧县 娄庄镇 。
2.2 建设规模: 新改建厂房4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冷库2000平方; 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 雨污分流管网 300 米; 消防设施2套;路面硬化、绿化、给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娄庄镇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2.7 最高投标限价 : 9812007.74元 。
2.8 其 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及 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 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3 个月 ( 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 ) 的 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 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含中标 /中签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虽已履行完变更手续但原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也视为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5 其 他: 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日前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截图中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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