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库区封场前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项目jxhy-xg-2025-01招标公告
关于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库区封场前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项目编号: jxhy-xg-2025-0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y-xg-2025-01
项目名称: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库区封场前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15000.00 元
最高限价:3115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合同签订后7天内(出于雨季考虑)完成交接工作并投入生产并达标出水。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渗滤液外溢承担其责任,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7-1吉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3.其它条件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告知项】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节能环保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