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2605,招标人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体化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集团公司自备车运力资源管理、机车车辆维修保障、铁路轨道机械化维护等主营业务,积极拓展智能再制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智慧运输等新兴业务,具备电力、内燃机车中高级修程和铁路货车全部修程的检修能力,是国内最大的铁路自备货车运营管理公司,同时也是集团公司内部唯一的铁路轨道机械化维护专业公司,拥有集团唯一的铁路机车大修基地。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在海淀区,本部设立 15个职能部门。公司设立4个直属机构,下设8家分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5个工务机械段。公司 基层 单位遍布全国 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铁路沿线。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拟针对本部及各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本项目共划分 2个标段 ,第一标段服务主体包括公司 本部 、各分子公司、各段;第二标段服务主体包括:各分子公司、各段。 详见 技术 文件。
服务 期: 三年左右(各服务主体合同履约起始时间略有差异,终止时间为 2028年9月7日,详见技术文件) 。
项目地点:本项目服务工作地点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以及其他公司业务相关地区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无法提供用户证明,可以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发票信息一致的截图。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资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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