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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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HPM-ZC-25308-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清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采用“板框脱水+好氧发酵”工艺,现有污泥处理设备板框脱水机 2 台、配药设备一套、污泥料机一台、带式输送机一套、发酵塔 2台(设计能力30吨/天)及附属设备生物除臭设施一套;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污泥处置类似业绩;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0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第十一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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