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千伏杏花变电站电流互感器购置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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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邀请书
一、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就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110 千伏杏花变电站电流互感器购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诚邀云南云开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110 千伏杏花变电站电流互感器购置
2.项目编号:BSTHDN 2025-09
3.预算金额:350000.00 元
4.招标内容:计划采购 12 只电流互感器及对应辅材,其中型号2*200/5A,10P20/10P20,20VA/20VA 的电流互感器 9 只,型号2*200/5A,10P20/10P20/0.5,20VA/20VA/20VA 的电流互感器 3 只。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情况: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1 23:59附件下载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千伏杏花变电站电流互感器购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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