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防设备改造项目成交公示
安徽
-合肥市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防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2AT03088206990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 9 月 15 日
采购日期: 2022年 9 月 26 日
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防设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22AT03088206990)按照竞争性 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 需解锁
成交候选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69号西湖国际广场A座71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伍仟 元整( ¥155 , 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李嘉翊、吴丽黛、阮厚能
采购人: 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采购机构名称: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 何 工 / 闫 工
联系电话: 0551-6373 5929 /6373 6535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需解锁提出,联系电话:0551-6373 5929 /6373 6535 。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 工 / 闫 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51-6373 5929 /6373 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