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房山区长阳镇三个村垃圾清运项目(朱岗子村西、葫芦垡村、西场村)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房山区长阳镇三个村垃圾清运项目(朱岗子村西、葫芦垡村、西场村)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2753-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房山区长阳镇三个村垃圾清运项目(朱岗子村西、葫芦垡村、西场村)
预算金额:7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 微 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经营状况: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03 月 27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 2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 )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仅外省市来京施工的建筑企业提供),如是外地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