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仲镇榴莲产业园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HNHG]20250300002[CS]、志仲镇榴莲产业园路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志仲镇榴莲产业园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20250300002[CS]
项目名称:志仲镇榴莲产业园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86,209.92元
采购包1(志仲镇榴莲产业园路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286,209.9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86,209.92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2024年9月至今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盖供应商公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5)1、供应商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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