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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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受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委托,对ZDZB(ZX)2025-009、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ZB(ZX)2025-009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元磋商保证金: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 口 | 简要需求或 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1-1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传 染病防治基地信息化建设可研 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 件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采购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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