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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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对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 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GXCZ-C-25280010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展厅(主要功能包括风光储充一体化展示、东海岛规划沙盘、湛江经开区发展历程、广东能源集团介绍等),新建一套风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系统(配置 5 台微风发电机、光伏停车棚、2 台超充终端、10 台快充终端、一套储能系统),新建 12 个停车位,新建配套设施(包括便利店、咖啡厅、休息室及公共配套洗手间以及绿化等)。
2.2 采购详细信息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相关要求,编制《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方案》、《广东能源湛江经开区风光储充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形成最终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服务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服务期限:采购人配合提供资料齐全且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天内提交本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全部工作,采购人有权减少委托内容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价有效期:120 天。
三、 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单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如有记录但已过时效期,报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单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或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如有记录但已过时效期,报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报价单位无有重大经营违法记录、无重大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报价单位应具备 1 个或以上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能显示关键信息的合同文件或完成证明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报价单位,不包括报价单位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绩。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1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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