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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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ZDJN-202512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3家食材供应商,提供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人在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一定供应基数前提下,有权通过比价等方式按时间段确定供应商,或者从各家分别选择部分品种同时供应,或者由各食堂自行在中标人中确定实际服务供应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16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025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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