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社会保险标准制修订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社会保险标准制修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JKT)063
项目名称: 2025年社会保险标准制修订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社会保险标准制修订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2025年社会保险标准制修订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5)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或保函;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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