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应急通信无人机网络接入设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
中国电信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应急通信无人机网络接入设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 目为 中国电信 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应急通信无人机网络接入设备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SJY-20250320-002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项 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按照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求,做好应急通信无人机网络接入工作,为应急管理厅提供无人机机载公网基站设备( 4G三网通基站),满足应急管理厅无人机基站挂载和接入,充分发挥应急通信无人机在防灾减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提升应急通信保障效能。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购置无人机机载公网基站设备(4G三网通基站)1台 。
1.2.2 采购预算:含税 22.6万元 。
1.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名中标人。
1.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调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
1.3 规定 本项目不划分标 包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 20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 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日止已签订的1份三网通基站或移动通信基站类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 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同时提供型号核准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审核);
2.1.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4月7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4月7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4月7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投标人及 其投标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 无。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 无 。
2.5 评价检测 : 本项目不涉及。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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