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22NJY-9地块项目(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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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2022NJY-9地块项目(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盛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3月
广州南沙 2022NJY-9 地块项目(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 2022NJY-9 地块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440115-04-01-9978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南沙盛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州南沙盛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 2022NJY-9 地块项目(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万泰大道南北侧、规划一横路西北侧。
2.1.3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南沙 2022NJY-9 地块项目(地块二)位于南沙区珠江街万泰大道南北侧、规划一横路西北侧,总建筑面积约 14.789 万㎡,投资额 17.48 亿元,工程费 9.37 亿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广州南沙 2022NJY-9 地块项目(地块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实行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服务、统一信息平台。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主承保公司应有独立的潜在缺陷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充足的建筑、法律、风控人员,对潜在缺陷保险业务进行全过程集中管理。主承保公司对保单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参与共保的其他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合规管理,并依法承担其他共保公司或风险管理机构违规行为的连带责任。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 号)、《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 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2.2.3 服务期:总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限届满之日止,暂定至 2038 年 11 月 30 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期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进度确定。
2.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7116464.08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财产保险)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 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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