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建设(三期)工程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建设(三期)工程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经审批字【2025】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力进行调剂筹 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建设 (三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建设 (三期)工程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
2.1.2 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3 建设规模:建设讲武街 (磁山路-太极路)、尚义南街(北仓路-磁山路)(丛台东路-太行路)、崇礼街(建安路-磁山路)(响堂路-中船路)、富强路(广泰街-赵都路)、军师堡街(太行路-锦华路)的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热力、天然气等地下管网。铺设雨水管网9270米,污水管网7048米,给水管网7048米,中水管网12452米,热力管网7048米,燃气管网7048米。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1.5 质量标准:测绘、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测绘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3)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备国家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和 GB2〉;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 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核查。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相关高级职称;项目测绘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 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 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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