溇水水电公司洞坪电厂厂房直流系统、48V通信直流系统改造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水水电公司洞坪电厂厂房直流系统、48V通信直流系统改造 项目进行 ✓ 谈判采购 □ 询比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____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
2.1.1洞坪电厂厂房直流系统,在不改变蓄电池组容量的前提下,整体更换直流系统,本次改造原则上使用原有的原理图纸,供应商优化直流系统设计,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对馈线断路器和馈线接线进行优化配置。
2.1.2新增出线楼UPS电源系统。
2.1.3洞坪电厂厂房48V通信直流系统,在不改变蓄电池组容量(单组蓄电池24节,容量300Ah)的前提下,整体更换直流系统,本次改造原则上使用原有的原理图纸,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对馈线断路器和馈线接线进行优化配置。
2.1.4以上3个系统的安装、调试。具体包括:旧盘柜及电池拆除并转运至废旧物资仓库,新系统设计、制造、出厂试验、现场安装、系统调试、级差配合试验、装置运行信息接入监控系统、投运和培训等。
2.1.5 按要求开展以上3个系统的年度维护工作,具体包括:根据GB/T 19826-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DL/T 724-2021《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Q∕CTG 138《直流技术监督规程》完成直流系统技术监督项目,并出具报告;根据最新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开展反事故措施项目,并出具报告;此次改造的5组蓄电池组投入运行满两年时开展充放电试验,试验内容满足《DL∕T724-2021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要求,出具试验报告。
2.2工期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厂房直流系统、出线楼UPS电源系统设备生产到货;2026年1月完成48V通信直流系统设备生产到货。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1日,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维保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10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单台(或套)300Ah及以上直流系统安装、改造直流系统业绩或者直流系统成套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特种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施工作业资格证书(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等证书至少有一人持有);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不公开征集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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