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 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沧州市水务局 以 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冀水河湖【2024】5号、沧水河湖【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皮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施工 建设地点:沧州境内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对邯港高速项目桥梁上下游河道岸坡进行防护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90日历日 标段划分:一个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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