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 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 已由 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沧州市水务局 以 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冀水河湖【2024】5号、沧水河湖【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皮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跨越河道防护工程与邯港高速公路跨越南运河河道防护工程(沧州侧)监理 2、建设地点:沧州境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包括对邯港高速项目桥梁上下游河道岸坡进行防护。 4、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包含竣工验收)。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应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人;
3.1.5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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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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