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DZB2025-1119
项目名称: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26,2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按需求完成服务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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