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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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DCZB-2500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766万元,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监理项目是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项目的配套监理服务项目,主体项目对西安高新区暴雨等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形成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区防汛科学决策指挥能力,进一步提升防汛质量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一(财库(2019)2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单位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能力及业绩,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③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1.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④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依法免缴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textcircled{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西安高新区城市内涝监测第三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