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普通食品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 对[350525]JP[CS]2025002、永春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普通食品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春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普通食品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CS]2025002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普通食品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1(食用农产品专项、普通食品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监督抽检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监督抽查方案》要求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2、《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通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执行时间从2025年9月11日开始,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磋商响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磋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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