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2025年宁南县公安350兆载频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凉山州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2025年宁南县公安350兆载频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2025年宁南县公安350兆载频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BJCG-LITT2025-01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确保宁南县公安 350 兆载频扩容服务正常进行,有效接入全省统一平台,本项目拟对宁南县一套公安 350 兆载频扩容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含税预算为 15.5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13% ,不含税预算为 13.72 万元。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o 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成交份额 100% 。
o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o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不含税总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 137168.14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 采购范围: 凉山铁塔2025年宁南县公安350兆载频设备租赁服务 。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
2.3 服务地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控股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含)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 350M 基站载频设备或 PDT 载频集群基站设备的销售或租赁或维护服务;
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且 必须提供合同项下至少1张发票 ,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⑤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 检测报告: 供应商须提供应答设备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检测报告中须满足以下要求。原件备查。
参数及功能要求如下:
( 1 )数字集群系统支持配置组参与站的范围,当组呼发起后,在范围内的基站分配业务信道,实现组呼快速越区,提高通话质量。
( 2 )数字集群系统可配置将部分或者全部信道分配给特定用户或组使用,实现用户或组在通话中专享信道资源。
( 3 )基站具备干扰检测功能以及检测到干扰后的频点自动修改功能,频点修改时间≤ 5 秒。
3.5. 代理商资格: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 1 )若为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需 载频设备 的授权函(至少须体现产品型号、品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2 )若为制造商参选:审查制造商声明函;
( 3 )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则参选均无效。
3.6.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审查应答函 。
3.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公安基站载频设备销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四川省级 / 凉山彝族自治州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 11 )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 其他要求:
(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 2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得一致。
( 3 )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1 )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 )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 )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 )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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