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合水县中幼林抚育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合水县中幼林抚育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SZC2025-0014
项目名称: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合水县中幼林抚育
预算金额:482.548720(万元)
最高限价:482.54872(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中幼林抚育任务10000亩,共分为7个包,总预算金额482.548720万元,一包:抚育任务1420亩,预算金额:66.787988万元,位于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吉岘镇:宫合村;小班号(1-11、54、55);二包:抚育任务1264亩,预算金额:62.579884万元,位于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吉岘镇:罗家畔村、宫合村;小班号(12-15、53、56、57);三包:抚育任务1874亩,预算金额:99.564744万元,位于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吉岘镇:宫合村;小班号(16-29、58、59);四包:抚育任务1783亩,预算金额:95.184790万元,位于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吉岘镇:王家咀村、宫合村;小班号(31-39、60、61、67);五包:抚育任务1347亩,预算金额:59.944843万元,位于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吉岘镇:王家咀村、宫合村;小班号(30、40-44、64、65、68);六包:抚育任务1346亩,预算金额:54.605456万元,位于吉岘镇:王家咀村、宫合村;小班号(45-48、62、63);七包:抚育任务966亩,预算金额:43.881015万元,位于吉岘镇:王家咀村、罗家畔村、宫合村;小班号(49-52、66、69);(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此后进入抚育管护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林草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 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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