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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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增殖放流服务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增殖放流服务,包含大黄鱼、黑鲷、梭鱼、日本对虾、拟穴青蟹、彩虹明樱蛤海洋渔业苗种供货、放殖等内容,增殖放流地点拟选择在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生物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14)中的增殖放流区。增殖放流时间为 2025年 5 月 $\mathrm{\tilde{\Delta}{10}}$ 月、2026 年 5 月 $\sim{10}$ 月。总金额为 275.51 万元(包含放流苗种费、放流总结报告、放流活动实施经费)。详见技术规范。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盖章版证明材料)。
7.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独立承担 1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或海洋生物的生态补偿(修复)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页以及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17:00附件下载
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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